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機關、公營事業必須進用一定比例的原住民族人,原民會表揚進用績優機關和廠商。
從原民會副主委Iwan‧Nawi手上接下獎座,各地區的機關廠商10月31號聚集原民會,獲得進用原民住族績優機關廠商表揚,據原民會資料,往年獲獎機關廠商大約只有10多家,但今年總共有31家,甚至有7家廠商,平均每月僱用原住民身分員工多達50%以上,創造了1萬7千多個工作機會。
原民會副主委表示,根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機關公營事業必須進用一定比例族人,除了法律規定,原民會也主動出擊,培育就業輔導員,協助族人媒合工作。
原民會副主委強調,未來將提升合作社發展,並且提供族人更多職訓機會,讓族人在都會或是原鄉,都能找到一份有保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