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權法庭日前做出判決,認定加拿大政府對於原住民族兒童福利措施的資金投注不足,應採取補償措施,這對這對母子,以及許多這樣的原住民族家庭而言,是令人振奮的消息。該項判決認為,加拿大政府未能遵守喬丹原則,也就是當不同政府部會對於原住民族兒童福利措施預算該由誰支付產生爭議時,與兒童最直接相關的部會必須先支付相關費用,不得因為爭端而延遲或中斷。
這位母親在三年前,打贏了跟政府的官司,因為在她需要資源照顧重症兒子時,政府不願意支付額外開銷,不過這個官司的判決,並未讓聯邦政府遵守喬丹原則,而導致住在保留區的第一民族兒童位能獲得應有的資源,所幸最新出爐的判決,將會改變這一點。
這個判決的意義,不僅只是在於預算經費,更重要的是在於原住民族相關事務,如何適用喬丹原則。整體目標是要確保原住民兒童可以擁有公平的管道,可以獲得照護服務,而由誰來為保留區中的兒童,支付這些費用,是個複雜的問題,是要由省政府支付,還是原住民族事務部?亦或是健康部?根據喬丹原則,有爭議也不能影響兒童福利,先持續支付費用,再來解決責任歸屬的問題,但聯邦政府卻採取非常狹隘的方式解讀喬丹原則,讓兒童受害。
權利倡議者總是大聲疾呼,喬丹原則應該適用於所有的原住民兒童,並且應該要運用在教育需求、牙齒照護、心理健康等層面,人權法庭也同意這個觀點,因此在判決中要求加拿大政府,停止運用狹義的喬丹原則定義,並且立即採取相關措施,全面而完整地落實喬丹原則,加拿大原住民族事務部部長也做出回應。
這項判決所涉及的層面廣泛,而實質的問題以及解決方式將會非常複雜,但族人對於在去年11月執政的新政府抱持樂觀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