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三法修正案11日三度協商破局,就是針對第33條無線必載爭議未達共識,18日將再由院長王金平親自主持朝野協商,而像是原民台和客家電視台,具有語言文化教育發展和公共性質的電視台,系統經營者原來依法,就要免費提供固定頻道,但固定頻道定義不清,因此在廣電三法修正案中,原住民籍立委提案,直接在第33條第四項文字修正;NCC應視情形,指定系統經營者,於基本頻道免費提供固定頻道給原民台和客家電視台,原文會也樂觀其成。
對於立委鄭天財提案版本,NCC表示尊重,也說明原民台和客家電視台,在條文中不管是基本頻道還是固定頻道,NCC都有權保障播送權益。
但立委高金素梅認為;因應未來原民台走向無線數位化,可能增加頻道的情況下,應直接在第33條中第一項明定;系統經營者應同時轉播公視基金會和原文會所營運的頻道,在條文中和公視同列為基本頻道,才能更有效減少爭議。
另外針對中南部地方有線電視台,違法沒有將原民台固定放在16台,NCC表示後續會加強監督地方政府,保障中南部族人收視權益,而立委提案版本都將會在18日朝野協商中一併討論,但最後結果如何,還有待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