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民間籌備舉辦的台灣憲改藍圖會議,公民團體在第二議程,針對第一階段修憲議案,先以朝野跟民間高度討論議題,分場次討論,但可惜的是,原住民族相關權利議題,沒有列入這次人權保障條款討論事項,而是擺在「2016憲改是否處理其他議題」,意思是原住民族權利入憲,第二階段修憲才要處理,出席的原住民代表,輪番上台發言,發表整個國家跟社會不重視原住民族權益。
縱然原住民族權利第二階段修憲才會進行討論,縱然被邊緣化,但原住民公民團體代表,針對原權憲改提出看法跟主張,希望喚起社會大眾跟國家重視。
原策會提出,國家必須重新訂定國與國對等關係,再談修憲,會更具有正當性。
原權入憲在這場會議,未被列為正式提案,族人認為充分展現政府對原住民族的態度,即將到來的2016總統大選跟立委選舉,會不會有契機?原住民族內部,能否整合出原權修憲議題凝聚共識?好在二階段修憲提案討論?可能是目前原住民族內部要先面對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