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發台東紅葉部落居民所詬病的「紅葉溫泉特定風景區計畫」,在民國76年經台東縣政府公告實施、民國90年在紅葉村活動中心舉辦公開展覽說明會;並通過第一次通盤檢討,並在92年發布實施,但在民國98年莫拉克風災之後,台東縣府在沒有與當地居民取得最大共識的前提下,在民國102年通過第二次通盤檢討,並且就在同一年;紅葉部落召開部落會議,一致反對並要求終止這項都市計畫,但台東縣政府卻一意孤行,將計畫送進內政部營建署進行第一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地球公民基金會成員與紅葉部落青年再次呼籲;台東縣政府應尊重紅葉部落民意,而非財團。
部落居民呼籲開啟對話平台,停止審查這不具有當地居民共識的計畫案,台東縣府卻以原基法制定,是在第一次通盤檢討之後為理由,認為計畫沒有檢討的必要。
對此,內政部營建署與原民會則認為,這無關法律效力產生先後,而是攸關紅葉部落居民未來生存權益,台東縣政府理當要尊重居民意見。
最後會議主席決議;台東縣政府所提的計畫內容,針對11個將近50公頃幾乎都是原住民族保留地的開發許可區,土地要如何分區移轉?或是合理的縮小開發許可範圍?都需要地方與居民實質溝通,而台東縣政府回應;將會在近期召開公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