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籍幼教老師無奈流淚的呼喊,與教育部相關單位會談多次,意見始終沒有被採納,由於教育部先前提出了修改的社區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修正說明,但依然沒有符合原住民族地區幼兒照顧中心的立案條件,1日來自新竹、屏東的幼教老師與慈善機構一行人,再次來到教育部協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的法條內容。
由於教育部表示對於原住民族地區幼托立案的部分已經放寬條件,對於這一次的協商,只是聽取教師們與慈善團體的意見,並不做出決議;另外行政院原民會則表示,原住民族地區確實會因為環境空間,而無法符合幼照法的條件,對於教師們與慈善團體的想法,會協助與教育部討論。
教師們不畏辛苦的不斷爭取符合原住民族地區的幼照法相關法規,希望中央單位能以孩子的權益為優先考量,不要漠視孩子的教育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