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不當公共建設,蘭嶼東清不要混凝土預拌廠!」台東縣蘭嶼鄉東清村今天下午2時將召開記者會,表達達悟子民不滿抗議未果,政府仍執意開發,將在東清村建混凝土預拌廠。當地族人認為,此舉不但破壞生態,更批「許多行政程序顯有違法」。
據了解,蘭嶼鄉公所昨起從台東縣派出警力支援,預計今起開始進行混凝土預拌廠工程。村民表示,台東縣政府、蘭嶼鄉公所都不願意與族人溝通,甚至強勢開發。東清村民眾成立「反混凝土預拌廠自救會」,今下午2時將開記者會,要求政府立即暫停一切工程行為,與東清村民溝通。
引述法條 自救會疾呼政府違法
自救會引述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指出政府於原住民土地進行「土地開發」,包括任何類型的公共設施,都需經當地原住民族同意。在此建設中,政府卻完全忽略溝通。
另,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23條指出,任何在「原住民保留地」上建任何公共設施,都應經由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土審會)審查核可後,才能動工。
自救會表示,蘭嶼縣長先說已通過審核,後又改口說「此案不需審」,讓他們質疑「混凝土預拌廠不屬於公共造產嗎?」自救會表示,他們無法忍受政府行為,誓言不停工就不停止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