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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電視台    2024/10/18
原鄉露營場合法化龜步 恐斷返鄉創業路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產業經濟、社會關懷、部落建設、環境生態保育、交通運輸  
記者:Yaway Maya(李玲玲)、tjivuluwan(孫政賢)、puljaljuyan(李耀維)
地點: 新竹縣 五峰鄉     新竹縣 尖石鄉     台中市 和平區    
新竹縣山區幅員遼闊,尤其近年來國內瘋露營,光是新竹縣的露營區就超過300家,但合法率卻僅有2%、且都不在原鄉地區;然而五峰、尖石不僅有休閒農業區,投入露營場經營的族人也越來越多,也帶動不少年輕人返鄉創業,但現在大家最忙的卻是露營場合法化的問題。 新竹五峰鄉露營業者 Yaway Iban(張雀微):「要合法化它的法規也是很嚴格啊!我們現在也只能就是還是要依法按照法律去申請,然後再加上我們族人有的也很老的,像我也差不多、我也是剛回來接手;你要請人家來做的話,你看你沒有客人、你也沒有多餘的錢去作申請的那個,可是我們還是有依法在跑啦。」 新竹尖石鄉那羅灣休閒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 Yaweii(徐榮偉):「就很難去讓部落裡面的人去賺錢,就經濟發展怎麼樣讓它上去?因為你所有的露營設施的建設,從你一開始的整地,如果是你原本是田的話那還比較單純一點,因為你還要做一些坡坎什麼的,怕它坍掉啊;然後做完你最起碼要花個一兩百萬,那你一兩百萬,那你還要還有一些是你還要衛生設施設備,那個也要大概快一百(萬),這樣加起來兩百(萬)。」 後疫情時代全面開放國外旅遊,原鄉露營熱潮沒有疫情時期的興盛,但為了滿足地方需求,交通部已經放寬非都市土地一公頃以下農牧及林業用地有條件申設露營場,但是容許設置營位設施、衛生設施及管理室,這些面積加起來不得超過全區面積百分之十、並以六百六十平方公尺為限。 新竹尖石鄉那羅灣休閒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 Yaweii(徐榮偉):「那羅說真的,自己的露營區大概不到兩成到三成,其他百分之七十都是平地(人)的;我看因為已經因為沒有像以前那個露營那麼瘋,我看你還是不要那個來做露營的場域了。」 資金成本與市場的考量導致部分族人萌生退意,但中央及地方仍然在努力積極輔導原鄉「既有露營場」合法;近日台中市原鄉第一家取得合法登記執照的露營場,就位在台中市和平區裡冷部落的「哈露米露營場」,這也是台中市首家位在原鄉農牧用地的既有露營場取得合法設置登記。 台中市議員 Kumu.Pihaw(古秀英):「他的地目是OK,那他本身是農業用地,第二個就是他真的是面積比較小、他只有三千多平分公尺而已,所以他是最低密度利用,然後他又能夠配合我們觀旅局的輔導單位,所以他在、當然他也是經過很長一段時間,所以他能夠通過、這是第一個案例;當然我們有很多露營區,在台中市有50幾家、那和平區更多。」 其實原鄉務農結合觀光遊憩產業在北泰雅地區尤其明顯,農業受到極端氣候影響,加上國內農牧用地符合休閒趨勢,經營露營場就提供青年返鄉的另一種選擇;依照當前原鄉產業經營規模來看,休閒農業區如果是一個商圈、休閒農場就是商圈裡的百貨公司、露營區就是商圈裡的小攤位,但這個小攤位也可能在商圈之外;但不論是哪一種規模,原鄉比起都市,在資本額及種種法令限縮下,經營上的心力及時間都需要花上好幾倍,因此法令能不能因地制宜,就成了重要關鍵。 台中市議員 Kumu.Pihaw(古秀英):「再怎麼樣輔導,因為他(族人)也要花錢啦,因為他必須要透過輔導單位,你說有一些我們族人最大的困境是什麼?我們族人開設露營區、我們要申請執照、要申請這個申請那個,必須要過五關斬六將、有些還要請專業技師、還要請什麼當然要花錢,但是我們希望能花最少的錢、能夠盡量協助我們族人,這是我們民意代表希望政府能跟我們族人老百姓取得共識;但是最主要就是中央的母法,因為它有19項(要點),譬如說土石流潛勢區、公路兩旁用地或者是國土保育地,那個一申請就不行了,這個就是我們最大的困境,還有就是在山坡地。」 申請合法不只要花錢、過程也很艱辛,光是要通過的法令就至少七種以上,包括:區域計畫法、建築法、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甚至是消防安全、森林法、相關環保等等;目前申請的過程主要是土地容許使用及設置登記的兩個階段,但泰雅族居住環境多山坡地,常常就卡在水保問題,一旦又被劃入土石流潛勢溪流區或是國土保育區,不僅無法再繼續申請,還會遭到縣府連續開罰並要求退場。 民進黨立法委員 Saidhai Tahovecahe(伍麗華):「原本整個露營場除了設施以外,它本來就是林地林用、農地農用,所以我們希望營位設施、衛生設施以及管理室,至少這三個部分是不得位於19項的環境敏感地區。」 無黨籍立法委員 Ciwas Ali(高金素梅):「所以根據水保署公告的土石流潛勢溪流,你知道全台有多少個嗎?有1732條,它的含括包括風景區、休閒農業區、學校、寺廟、派出所,就連參山國家風景區的獅山遊客中心它也位於土石流潛勢溪流範圍之內,所以並沒有禁限建。」 土石流潛勢溪流內可以建學校、派出所、遊客中心,卻要求露營場不能設置,就曾遭到高金素梅質疑,禁限依據在哪裡?伍麗華今年五月在屏東業者陳情協調會上也曾建議中央,針對環境敏感地區是否能比照土石流潛勢流區燈號做分級管理?不過針對這項規定,其實也有學者曾經直言禁過頭。 政大地政系副教授 戴秀雄:「如果像我們一般農耕行為或者是說不是一直固定都有人的情況來講,可能就不需要嚴禁到這種程度;但如果從這角度來看的話,這個地方如果允許做露營場那又會怎樣?所以它唯一的隱憂只有那個防災的問題,那麼我其實會覺得會不會這個禁制對於防災會不會禁到過頭了?」 學者認為,土石流潛勢溪流區影響範圍確實不適合長居型態,若要當作露營場,要求備好防災措施,或許是一種方式;但學者也強調,目前原鄉露營場合法化卡關,除了地理位置外,面對大小不一、型態各異的露營場要用同一套法規一致性管理、同時又要做到合理,本就是痴人說夢,尤其許多族人露營場是用自宅作為管理,經營無痕露營區能否優先輔導協助?高金辦公室回應,已建議中央以「既有」露營場為原則討論,會在今年底進行檢討。 台中市議員 Kumu.Pihaw(古秀英):「真的是有的時候我不知道這個能不能講,當然這沒有影響到他的生命安全,有時候那個消防車上不去、有時候我都強迫放假的時候、叫原住民放假的時候,開消防車上去。」 這雖然是一句玩笑話,但卻也道出族人背後的無奈與辛酸,為了國土環境永續,原鄉產業在法令上本就層層受限,低密度開發的露營區卻又可能卡在原鄉道路多是產業道路,難以符合消防通道寬度;由交通部觀光署頒布的露營場管理要點,在111年7月20日上路,但「既有露營場」合法化進度依舊緩慢,族人也只能不斷向中央喊話,希望在法令制定上可以再多一些地方思考。 責任編輯:林懷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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