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明年上路的國土計劃,各界緊鑼密鼓調查召開說明會,桃園市都發局也攜手復興區公所,辦理第二次調查執行說明會;但民眾指出建物合法但土地非自己所有,《國土計畫法》上路之後,會不會造成居住權益受損,桃園市府表示,只要能夠舉證房屋是在105年5月1日前的既有建物,即可申請作住宅使用。另外也有民眾指出山坡地超限利用的問題,都發局則表示因土地使用涉及《水保法》跟《森林法》,如果未來自己相對應的土地使用管制,是可以做農作使用的話,就不會違反超限利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