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美國最高法院對原住民納瓦霍族的水權案,裁定敗訴,儘管他們在1868年時就和聯邦政府簽訂協議,要保障納瓦霍族的水權,不過法官認為條約並沒有要求美國政府,要採積極措施來確保部落用水,等於是有水權,但如何使用跟分配水是部落內部要自己去處理。針對這樣的狀況,放到台灣原住民族權利上,學者表示雖然台灣原住民族權利有一定程度的推展,不過當碰到和主流社會有較大利益衝突時,要順利推進恐怕仍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