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修法上周三讀通過,恰好近日有礦業公司向信義鄉公所,申請在潭南部落進行採礦工程,但因為提出的表決方式被部落否決,在開部落會議之前業者又向公所取消,讓部落覺得不被尊重也相當擾民,因此決定照常舉行部落會議,並透過聯署方式,拒絕採礦業者未來所有向部落諮商的行為,也希望相關單位能夠儘速撤銷業者的採礦權,還給部落安寧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