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放眼望去,這一片占地超過3千坪土地,屬於桃園市府所有,未來若要動工興建兩基金會場館,基於土地法規範,恐怕得先通過市議會這一關。
正反意見幾度爭論不休,為的是15號原民局送交的臨時動議提案中,希望取得議會同意,第三期原文會跟原語會永久會址土地,能夠承租給兩基金會興建使用,但遭不少議員批評,資料準備不完備,甚至連每一年租金收益等細節都沒講清楚。
由於原文會跟原語會永久會址,是架構在「國際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藍圖之下,目前一期竣工,二期工程也接近尾聲,緊接著就是第三期原文會跟原語會永久會址,但計畫卡在土地租用問題[;桃園市長鄭文燦解釋,事實上原民會可辦理「土地撥用」程序,但市府考量到整體文創園區完整性,因此決定,兩基金會永久會址透過「土地租賃」方式,每年由兩基金會支付土地租金。
也因為適逢立法院新會期開議之際,準備審查明年度預算,因此原民局才希望能藉由臨時動議方式,儘速通過議會同意;最終在主席表決下,以14票同意通過土地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