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魏德聖執導的電影"賽德克‧巴萊",族人跟軍方槍林彈雨作戰橋段,令人震撼。但之後作品"台灣三部曲",要達到同樣逼真程度,恐怕有所挑戰。去年6月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後,影視用道具槍被視為模擬槍枝列管,因許多劇組,都無法租到可用槍枝。
收到各方陳情,立法委員14號跨黨派召開記者會,其中民眾黨立委張其祿,以韓國、香港為例,呼籲政府提案修法,別讓法條成為國內電影發展的阻礙。
另外民進黨立委何志偉提到,現在影視解析度高,若槍枝道具只使用動畫或其他粗糙設備,恐怕影響國內電影品質。而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則表示,之前影視產業模擬槍使用無虞,且按照流程進行,呼籲政府修法,給予影視產業使用空間。然而槍枝主管機關警政署回應,查看警政署實務查緝數據,持槍犯罪的槍枝改造中,就有7成是從模擬槍改造而成,當初法案就是以治安為考量修訂。 未來影視產業道具槍的定義及使用,會再跟文化部研議。
若仍有安全疑慮,影視業者建議可由槍械人員在片場指導監督,以防劇組人員觸法。雖然目前往開放影視模擬槍枝方向討論,但立委跟行政機關強調,槍枝安全仍需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