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狩獵權益釋憲結果,上周宣示,後續將交由行政機關,接力達成大法官釋憲意旨。其中攸關原住民族狩獵工具,大法官認為,目前自製獵槍規範密度不足、安全性也不夠,因此要求相關機關,須在兩年內,檢討、修正「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但這項結果,似乎仍未回應獵人傾向使用「制式獵槍」的需求。
儘管這次釋憲結果仍停留在「自製獵槍」框架下,但警政署表示,接下來將會同國防部,共同擬定合乎獵人安全的獵槍規範。
至於大法官意旨中提到,目前自製獵槍缺乏的使用訓練跟驗證機制,警政署回應,接下來將交由原民會主責擬定。
由於目前管理辦法仍在草擬階段,未來內政部、國防部、原民會跟農委會等機關,將密切協商,共同朝向提升原住民族使用安全獵槍、維護狩獵文化目標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