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4)上午立法院教文委員會,針對公共媒體法推動進度,以及公廣集團面對全球數位化的發展規劃,邀請公共媒體進行專題報告,其中跟原民公共媒體有關的"原住民族文化傳播法",曾經在立法院第九屆任期,由不分黨派立委提出,但因屆期而不續審,因此原文會先將"原住民族文化傳播法"的研議歷程提出說明。
原文會董事長瑪拉歐斯也指出,為了進一步彰顯公共媒體"社會服務效能,原文會將持續深化跟各公共媒體,在節目合作及服務資源的連結跟整合,並期望各公共媒體,都可以在"文化基本法"所設置的、"文化發展基金"經費資源挹注下,得以多元共存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