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依「臺北市政府 各機關資訊組織及人力管理作業要點」健全本會資訊能力,特設本會 資訊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小組置資訊長一人,由本會主任秘書兼任,綜理本小組事務;組長 一人,由綜合企劃組組長兼任,襄助資訊長處理本小組各項事務;資 訊承辦人員,處理本會資訊相關業務。 三、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健全本會資訊應用相關業務、規範及標準作業流程等。 (二)提升本會資訊軟硬體設備,增進本會行政效能及品質。 (三)依本會資訊整體發展需要、同仁所需資訊專業職能、執行業務 所需技能等,提供資訊專業訓練。 (四)與本府資訊局或有關機關進行業務交流及需求梳理,以建立資 料之應用。 四、本小組召開會議時,得視需要邀請有關組室人員或專家學者列席諮商 或討論。 五、本小組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 六、本小組所需經費,由本會年度相關預算支應。 七、本要點未盡事宜,依「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資訊組織及人力管理作業要 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