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更新日期 2009.02.19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一般教育、圖書出版、法規資訊  
地點 全臺 全部  
發佈機關 教育部
法規內容

第7條 審定機關應組成審定委員會,依本部發布之課程綱要審定教科圖書。 審定範圍為本部發布之課程綱要所定語文(不包含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等本土語言)、健康與體育、社會、藝術與人文、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綜合活動等七大學習領域及生活課程。但教科圖書配合課程綱要修正應重新審定者,其審定範圍依本部公告辦理。

相關連結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7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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