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200050141 號令修正公布第 1、5、6、7、9、11、15、16、18、22、23、25~27、31、32、36、41、43~46、47、48~52、53~55、60、62、63、63-1、72、73、90、92、93-1、96、98、104、106、108、111、113 條條文及第三章章名、第三章第五節節名;增訂第 5-1、23-1、46-1、47-1~47-3、55-1、88-1、90-1 條條文及第三章第九節節名;並刪除第8 條條文及第四章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