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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7 ~ 2018.04.20
107年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補助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獎勵補助、族群語言  
適用縣市 全臺 全部  
內容簡介

條款名稱: (107年)文化部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補助作業要點(3月21日至4月20日受理報名) 
宗旨: 為鼓勵投入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促進我國多元語言永續發展,活絡我國豐富之語言多樣性,增進本土語言學習管道
獎補助對象說明: 一、依法立案登記之人民團體、商號、法人及公、私立學校。
二、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申請者須為創作者本人)。
受理單位: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
承辦人: 人文及出版司國家語言發展科余小姐
電 話:02-8512-6468
電子郵件:keli@moc.gov.tw
備註: 一、本案計畫執行期程自補助核定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期提升本土語言文化內容產製,以促進語言環境多樣性發展,竭誠歡迎踴躍申請。
二、請申請者務必於受理申請期限內線上申請(3月21日開放受理,申請至4月20日截止)並列印申請表件資料,再將申請表件資料及計畫書以郵寄或親送至本部申請。
三、郵寄者請郵遞至本部人文及出版司語言科(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信封封套正面應註明「申請107年度文化部本土語言創作及應用補助」,親送者請於本部上班時間(08:30-17:30)送達。

主辦單位 文化部
受理單位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
相關連結 http://grants.moc.gov.tw/Web/PointDetail.jsp?Key=35&PY=2018&PT=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