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稱:民族所「碩士班研究生論文寫作獎助」實施要點 二、申請資格:申請者為國內外大學碩士班已通過論文研究計畫之研究生,得申請獎助,並須符合「中央研究院奬助學金支給要點」之規定。 三、獎助期限:配合學校開課時間,由每年度 9月起至隔年 6月止,共計10個月。 四、申請辦法: 申請者檢附簡歷、成績單、研究計畫書、相關著作、學經歷資料以及兩封推薦信函。 (寄送以上資料各二份) 每年6月公告至7月 15日前,向本所提出申請。 五、審核程序與名額: 申請者之審查由本所學發會推薦審查人審查之,通過審查者得為本所訪問學員。 碩士班研究生原則上獎助兩名,學發會將視當年度員額及經費狀況,得酌情增加獎助名額。 以上獲得獎助者,於本所訪問期間,得接受本所安排指導教授。 六、待遇:本「實施要點」之碩士班訪問學員每月獎助新台幣 8千元。 七、義務: 因本「實施要點」得獎助之訪問學員,於訪問期間結束前,應於本所午餐時間做一專題報告。 因本「實施要點」得獎助之訪問學員,於論文完成時,應檢送兩份碩士論文交本所轉圖書館。 八、本作業要點經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查詢106年申請資訊,請洽副所長助理陶曉萱, Email:hsiaotao@gate.sinic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