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原住民族委員會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106/03/10~106/03/20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大學法律系所畢業或依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二)男性須服兵役期滿或免役,並持有證明文件。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情事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各款所列不得應考情事者。 (四)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五)熟悉Word、Excel等電腦軟體操作。 工作項目 辦理政風室科員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工作待遇:參照「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280薪點支薪。 二、僱用期間:自錄取進用之日起至約僱原因消滅時止。 三、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有效期間自錄取之日起至正職請假期滿回任止);甄選結果,倘本會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四、報名時間、方式及地址: (一)報名時間:自106年3月13日(一)起至106年3月20日(星期一)17:00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於報名時間內(以郵戳為憑),將報名應繳文件以掛號郵寄至報名地址,並請於信封註明「政風室約僱人員甄選」。 (三)報名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原住民族委員會政風室收。 五、報名時應繳文件(請繳交A4規格影本;證件不齊者,不受理報名): (一)簡歷自傳1份(1200字以下,請逕至本會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http://www.apc.gov.tw/portal/docList.html?CID=E93DA6B5E2130657下載運用)。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四)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張)。 (五)其他相關能力證明影本。 (六)通訊聯絡方式:電話(含行動電話)、通訊住址。 六、甄選方式: (一)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二)面試:就應考者法學知識、對政風工作之瞭解及個人特質(含儀態、精神、表達能力)等項目綜合評分,如具有原住民身分或公務機關工作(政風)經驗者,將擇優錄取。 (三)本次甄試書面審查結果、面試地點、時間及甄選結果等相關事宜將於本會網站公佈。 七、其他: (一)應考者所填載之報名表件資料,如有不實而情節重大者,得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得隨時解僱。 (二)約僱人員於約僱期限屆滿時,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另有違反契約情形者,隨時解除僱用。 (三)聯絡電話:(02)89953456轉3417政風室羅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