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等:約僱5等280薪點 名額:2名(備取2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桃園市 上網期間:106年1月16日至106年1月19日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二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者。 三、具有原住民身份者尤佳。 四、本職缺係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至實際到職日起至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原住民族福利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 (一)個人履歷表(含照片及簡要自述,並親自簽名)。 (二)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工作經歷影本。 (三)男性需檢附免役或役畢證明影本。 二、報名資料請於106年1月19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本局人事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原民福利科職務代理人」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三、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685謝科長或6694莊主任。 五、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