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 「106年度推動原住民族語言振興補助計畫」 一、依據︰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振興第2期六年(103~108)計畫。 二、目的: 結合各級機關、原鄉部落、民間團體及學校,共同推動各項族語振興措施,建構 更多元的族語學習管道,營造族語學習氛圍與增進族人族語意識,期使全面帶動 原住民族社會「聽、說、讀、寫」族語的風氣。 三、實施期程︰106年1月1日至106年10月31日止。 四、申請對象及方式: 由貴公所或所轄民間團體,依計畫補助項目及標準、實施方法規劃符合區域性質 且具推動族語學習成效之執行方案,於本(106)年2月10日前提送本府初審後,俾 利依限提報細部執行計畫書送原住民族委員會審查。 五、相關資訊請參閱附件;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府原住民行政處輔導行政科潘巧瑜 小姐,電話:03-8234531、03-823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