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2016.12.15 ~ 2016.12.18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徵才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就業服務  
適用縣市 全臺 全部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徵才資料表
職稱
組員
名額
1
職務編號
A610070
職系
原住民族行政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工作內容
1. 場館行政管理事項。
2. 場館物業管理事項。
3. 特色展覽事項。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考試法所定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形,並具原住民族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具企劃、執行及溝通協調能力,熟悉政府採購相關法令及流程且具原住民族文化及教育相關行政業務經驗者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具原住民身分尤佳。
工作地點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探索館5樓)
聯絡方式
(應檢附證件)
一、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手機號碼)。2.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現職派令影本或最後1筆派令影本4.最後1筆銓審函影本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證件及中譯本,未檢附者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
二、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並務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育文化組組員職缺」,於105年12月18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或親送至本會人事(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臺北探索館5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及函復。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聯絡人:陳專員,洽詢電話02-27208889分機2080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相關連結 http://www.ipc.gov.taipei/ct.asp?xItem=246768465&ctNode=32777&mp=12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