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對象:
(一)申請資格:
1、補助滿三歲至未滿五歲具原住民身分之幼兒,就讀立案公、私立幼兒園之學期就讀費用。
2、前項所定幼兒年齡之計算,以幼兒入園『當學年度』九月一日滿該歲數者認定之。
(二)申請年齡:
1、三歲-101年9月2日至102年9月1日。
2、四歲-100年9月2日至101年9月1日。
二、補助費用:
公立幼兒園最高新臺幣8,500元整;私立幼兒園最高新臺幣10,000元整。
三、應備證件:
1、原民會補助請領清冊(監護人簽章與切結書必須同一人 ,清冊在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列印。
2、申請表。
3、切結書。
4、幼兒園繳費註冊收據正本。
5、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須註明平地或山地原住民身分)。
四、申請流程:
就托機構(公私立幼兒園) → 於全國幼生管理系統線上登陸資料並下載印領清冊 →備齊資料/證件 → 寄送本中心 → 本中心將審核通過之申請案款項逕匯就托機構 → 就托機構再予申請人。
五、申請期限:
本學期收件截止日期為105年9月30日,逾期不受理。
六、服務窗口:
原住民行政課 宋小姐,洽詢電話037-559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