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近年來透過產業發展計畫,推動並行銷部落旅遊,使其國內外的遊客認識及親近原鄉風情;由於現階段遊程仍停留在一(半)日旅遊,無法落實旅人體驗部落生活,為有效創造旅客人口長時間停留多消費的概念,且能充分享受具原住民族文化之體驗遊程、貼近部落真實生活,特定本計畫,期鼓勵在地旅遊產業之合法立案組織透過部落共識及族人共同的參與規劃設計2天1夜以上遊程主題。
一、計畫期程:計畫核定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止。
二、申請期間:105年8月22日至9月23日止。
三、申請資格:1.以部落為單位,由在地合法立案之社團組織(如協會、合作社等)作為提供部落生活體驗管理之主要窗口,協助部落辦理相關事項,並依工作性質進行任務分組,與部落居民共同規劃深度體驗活動。2.曾於104年度執行本計畫者,亦可提出105年度計畫申請,惟所提深度體驗活動行程不得與104年度計畫重複。
※其相關申請方式詳如附件
105年度「兩個太陽1個月亮」部落生活體驗計畫(公告版)97-200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