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106年度原住民職業訓練運用計畫
1、計畫執行期間:106 年 1 月 1 日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 2、 計畫受理期間: 申請單位應於 105 年 8 月 15 日前,向本會提出申請。 3、 計畫審查期間: 本會原則於 105 年 9 月底前完成計畫審查,另函知地方政府核定之計 畫及納入預算額度。 4、 計畫審查方式: 申請單位應於所定審查日程,派員簡報,並由本會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業 務單位組成審查小組,審核各申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