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為鼓勵青年視覺藝術工作者創作,以呈現原住民地區藝術生態及文化風貌,探討族群美術發展的型態與內涵,並藉由園區平台累積策展資歷與經驗,提昇能見度。
一、展覽類別:平面繪畫類 二、展覽場地:本中心生態館青年藝廊(約8坪)。 三、展期:每一檔展期以一個月為原則。 四、經費:本中心提供每檔次最高補助新台幣5萬元整。 五、徵件時間:自6月15日起至8月15日止。 五、參加資格: (一)40歲以下,具原住民身份從事原住民議題美術創作之個人(各級機關學校之文藝社團或畢(結)業展,不予受理)。 (二)個人或團體於一年內不得重複提案。 (三)經安排展出過之個人或團體,自最近一次青年藝廊展覽展畢日起算三年內本中心不受理申請。相關資料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