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2016.05.02 ~ 2016.05.22
105年度都會區原住民老人日間關懷站實施計畫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獎勵補助、社會關懷  
適用縣市 新北市 全部    
內容簡介
一、申請條件:
(一)服務對象:新北市65歲以上原住民老人,以低收、中低收或獨居老人為優先服務對象。(如轄內55歲以上原住民老人有需求,可於服務名額尚有餘額時提供)
(二)服務項目及內容:
1.據點服務:服務人數需達30人以上。提案單位可視人力及資源規劃每週服務日數及每日服務時數,惟每週至少應服務3日以上,每日服務時間以6小時為原則。
2.關懷訪視:
(1)每週進行家戶訪視1次及電話問安3次,每月服務至少480人次。
3.諮詢、通報或轉介:提供諮詢服務,並依受諮詢內容即時提供協助,如有本局或相關單位應後續處理者,需辦理通報或轉介。
4.講座或研習:每週至少辦理1次相關講座或教育研習課程。
5.健康促進:每週至少1次與衛生醫療或健康照護單位合作提供保健、諮詢、篩檢或樂活運動等。
6.其他:提案單位得視補助經費或尋求民間資源之合作自行規劃其他服務項目,如共餐、戶外踏青及社區參觀訪問等。
(三)服務人力規劃
1.督導員1人,應具備大專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或相關學系畢業者,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具有老人服務經驗2年者。
(2)領有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具有老人服務經驗1年者。
(3)具社會工作或醫護或老人服務20學分以上專業訓練。
(4)具社會工作或醫護或老人服務20小時以上專業訓練及1年以上老人服務經驗者。
2.照顧服務員2人,以具有原住民身分者為優先,並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
(2)領有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
(3)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照顧相關科(組)畢業。
(4)具備社會工作或醫護或老人照顧服務20小時以上之專業訓練及具1年以上老人服務工作經驗。
二、申請方式
(一)應於本計畫公告日起20日內檢附申請書及相關應備文件本局提出申請,應備文件如下:
1.申請計畫書
2.團體立案證明文件、負責人當選證明書
3.服務人力資格證明文件(如學歷證明、證照等)
4.其他佐證文件
(二)限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105年度都會區原住民老人日間關懷站計畫」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05年5月22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原民局古旻蕙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3965)。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相關連結 http://www.ipb.ntpc.gov.tw/%E6%9C%80%E6%96%B0%E6%B6%88%E6%81%AF/210-%E8%A8%AD%E7%BD%AE105%E5%B9%B4%E5%BA%A6%E6%96%B0%E5%8C%97%E5%B8%82%E9%83%BD%E6%9C%83%E5%8D%80%E5%8E%9F%E4%BD%8F%E6%B0%91%E8%80%81%E4%BA%BA%E6%97%A5%E9%96%93%E9%97%9C%E6%87%B7%E7%AB%991%E7%AB%99%EF%BC%8C%E8%AB%8B%E7%A4%BE%E5%9C%98%E8%B8%B4%E8%BA%8D%E6%8F%90%E5%A0%B1%E8%A8%88%E7%95%AB%E7%88%AD%E5%8F%96%E3%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