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對象:實際居住於偏遠與原住民族地區之家戶
申請期間:105年5月1日到6月30日
應備文件:申請人身分證 (選擇匯款者另備妥申請人金融帳號)
申請地點:鄉(鎮、市、區)公所或村(里)辦公處有任何問題,請逕洽各鄉(鎮、市、區)公所、村(里)辦公處 (經濟部能源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