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原住民族語言巢(族語學習班)計畫開班申請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 (一)本市原住民族立案團體或曾從事原住民族語教學工作之個人。 (二)團體或個人提出申請者,應於計畫書檢附族語教師名冊及相關資格文件。 (三)凡授課之族語教師應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1.經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能力認證中級以上(含中級)合格,並領有證書者。 2.擔任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能力認證考試認證委員且師資培訓成績及格,並領有證書者。 二、申請方式:依指定格式將申請書及經費概算明細表(如附件) 1式3份,於:105年4月15日(五)前郵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6樓,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教育文化科 陳珮琪,以郵戳為憑。 三、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05年4月1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