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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1 ~ 2016.04.06
臺中市105年度原住民部落大學計畫約用人員甄選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就業服務、族群教育  
適用縣市 全臺 全部  
內容簡介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委託辦理105年度原住民部落大學計畫、勞動基準法、臺中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及業務助理僱用及管理要點、臺中市政府相關法令規定及中華民國105年3月29日中市原文字第105002711號函辦理。
二、職稱:約用人員。
三、名額:正取2名、備取1名。
四、性別:不限。
五、工作地點與模式:設置於臺中市神岡區圳堵國民小學之原住民部落大學辦公地點及本市部落大學開課之各部落教室。
六、簡章公告及報名表件:自105年3月31日(星期四)起至105年4月6日(星期三)止, 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zdes.tc.edu.tw)、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http://www.ipd.taichung.gov.tw/)、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最新公告訊息之學校公告(http://www.tc.edu.tw)、臺中市政府就業服務處綱站(http://www.eso.taichung.gov.tw/)。
七、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經公立醫(療)院(所)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檢查體格合格,且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三)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歷。
(四)具備文書處理、資訊網路處理、網際網路、網頁編輯等電腦操作能力。
(五)具備公文撰擬及基本行政文書處理能力。
(六)具原住民身分或曾有原住民業務相關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七)具原住民族語溝通能力者
(八)具汽、機車駕照。
八、僱用期間:
(一)自報到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二)本案依「臺中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委託辦理105年度原住民部落大學計畫」經費僱用,若僱用原因消失或計畫經費不足或停止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本案為定期契約,未獲進用無需給付資遣費。且不得改列他項經費繼續僱用。
九、報酬:按約僱四等250薪點(約月薪30,275元)計酬。
十、工作項目:
(一)部落大學校本部各項行政業務、招生宣導、報名作業、加退選作業、成績登錄。
(三)部落大學課程規劃、師資遴選、課程安排、教學研討、活動推展。
(四)落實部落大學教師及學員之校務參與、部落經營。
(五)部落大學校本部網頁管理與資料建置、講師人才資料庫之資料擴充與維護、講師研習及班級活動規劃。
(六)協助部落大學學員自立經營部落課程發展方向。
(七)往返本市部落大學開課之各部落教室協助相關事宜。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一、報名方式:
(一)填寫甄選報名表(如附件一)、切結書(如附件二)、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三)、委託書(如附件四,親自報名者免附)、簡歷1份(如附件五,以5頁為限)。及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3、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4、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具原住民身分者,請攜帶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二)報名日期及方式:
105年4月7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00止,本人親自報名或委託辦理報名(受委託人請攜帶委託人及受委託人雙方之身分證件供查驗),不受理通訊報名,逾時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臺中市神岡區圳堵國民小學多功能中心(臺中市神岡區三民路639號)。
(四)報名費:0元。
(五)聯絡方式:04-25623734轉223
十二、甄選項目:
口試:成績佔100%。(依表達能力、工作理念、問題處理、服務熱忱等項目,每人約10-15分鐘為原則)
(一)面試順序,以報名先後順序,依序應試。
(二)現場連續三次叫號未到,以棄權論。
十三、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應徵人員請攜帶身分證件於105年4月8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前至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報到,上午9時開始口試,逾時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二)口試地點: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十四、錄取標準:按分數高低依序錄取,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十五、甄選結果:
甄選錄取人員個別通知,甄選結果於105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18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zdes.tc.edu.tw)、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http://www.ipd.taichung.gov.tw/)、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最新公告訊息之學校公告(http://www.tc.edu.tw)。應試者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得以未收到通知為由提出異議。
十六、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臺中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委託辦理105年度原住民部落大學計畫、勞動基準法、臺中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及業務助理僱用及管理要點、臺中市政府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甄選錄取者,如通知未辦理報到或無法接受安排工作,由備取人員按成績高低依序遞補或重新辦理甄選。
(三)甄選錄取後,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證件不實、資格不符或其他因素致無法完成進用作業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並自負法律責任;另不論錄取與否,甄選人員所附證件均不予退還。
(四)因應各項防疫措施及緊急突發事件,必要時可視實際需要公告於前揭各網站。
(五)錄取人員請於公告錄取後一週內繳交公立醫院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體檢合格證明乙份。

主辦單位 臺中市原住民部落大學
相關連結 http://www.ipd.taichung.gov.tw/ct.asp?xItem=1681345&ctNode=1425&mp=12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