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第2學期臺北市原住民學生就學交通費補助自105年3月1日起開始受理,補助資格及申請方式如下: 一、補助資格: 1.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且就讀國中以上至大專院校之原住民在學學生。 2.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之相同補助者。 3.本須知所稱大專院校,係指就讀臺灣地區經教育部承認之二專、五專、二技、四技或大學之法定修業年限以內之學生(含夜間部)。不包含碩士班、博士班、空中大學(專科)、推廣部、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及在職進修班學生。 4.如具低收入戶身分者,向本府社會局申請。 二、申請窗口: 1.請就讀國中及本市高中(職)者應備妥戶口名簿影本一份,向就讀學校申請。 2.請就讀大專院校者或外縣市高中(職)者備妥申請表、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有當學期學校註冊章)、戶口名簿影本一份(但本會已有相關資料足以證明者除外)、申請人之金融帳簿封面影本,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三、請各級學校承辦人及各區公所依據須知規定,自105年3月1日起至105年3月31日前,協助辦理申請作業。 四、如有疑問請逕洽本會聯絡人池亞培先生,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2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