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為鼓勵國內原住民族藝術創作人才,出國從事駐村創作與交流,藉以提升原住民族文化藝術發展及建立國際文化交流管道與法國洛宏汀之家藝術中心簽訂雙方藝術家互換交流計畫協定。 一、 補助名額:視覺藝術類或影像藝術類一名 二、 補助資格: (一)具備原住民身分,無兵役或其他法律限制出國者。 (二)非在學學生(含碩、博士生、休學者)。 (三)未曾獲選本項駐村及交流計畫。
三、 補助類別:(擇1名) (一) 視覺藝術類:三年以上之相關創作資經歷,且曾舉辦個展、聯展或聯合演出者。 (二) 影像藝術類:三年以上之相關創作資經歷,已有出版或發表作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