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2016.02.17 ~ 2016.08.10
105年度原住民社團政策性補助計畫-「原粹臺北城」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當代藝術、獎勵補助  
適用縣市 台北市 全部    
內容簡介
為更有效推動原住民文化藝術之發展、鼓勵舉辦原住民民俗文化及社會教育活動,並得以向全市展現本會在文化及社會教育活動之施政成果,以「原粹臺北城」系列主題作為主軸,期活絡各領域發展,呈現民間力量,本市原住民團體對於原住民文化之努力,計畫內容詳如附件。
另本會預計2月下旬召開說明會,屆時請有興趣團體踴躍參加。
一、 補助對象 
(一)臺北市立案原住民社團或教會。
(二)國內合法立案原住民社團,於本市辦理活動者。
(三)本市各機關、學校或民間團體,於本市辦理活動者。
(四)經本府原民會輔導且登錄有案之本市原住民組織。
二、 補助系列活動類型及主題名稱
項次
主題名稱
補助系列活動類型
播種射獵慶豐年
原住民族文化祭典或慶典
多元文化展風華
原住民族藝文展演、展覽、文化傳習、藝文行銷及精進成長
終身學習創樂活
原住民族親職或樂齡活動、成人教育、婦女教育
健康城市奪錦標
原住民族體育活動
歌舞玩藝賞原味
原住民族產業推廣
發聲繚繞話原景
原住民族研討會及座談會等、出版品

三、 受理申請時間
請於下列活動月份(活動跨月份者,以活動起始日所屬月份認定之)對應之受理申請時間內送件,送件計畫名稱請依本計畫第七點第一項規定名稱送件,未依規定名稱送件,或未於以下活動月份辦理,或未於受理申請時間內送件者不得依本計畫受理。
梯次
活動月份
受理申請時間
105年4~9月
105年2月 17日~105年3月10日
105年10~12月
105年6月20日~105年8月10日


四、 補助標準
(一)受補助單位,本計畫範圍內以補助一次為原則。
(二)受補助單位於本專案計畫所補助額度不適用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補助原住民文化及社會教育活動作業要點第六點每年補助總額限制。
(三)協助於本會官網宣傳受補助活動。
五、 須配合事項
(一)活動主題前須加上本計畫主要主題及次要主題【如申請活動〇〇〇〇屬本計畫第四點項次二活動類型,名稱應為原粹臺北城─多元文化展風華之〇〇〇〇】。
(二)成果依本會要求輸出A0海報一張,並參與本會所舉辦成果展。
(三)於活動明顯處呈現本會LOGO及全銜。
(四)受補助單位執行活動所衍生之文字、照片、影音等物件,本會基於公益或政令宣導用途,享有使用及重製之權利,受補助單位不得拒絕。
(五)活動須具回饋性,即與本會業務相關、連結或具延續性之效益,如無償參與本會大型活動展演、培力原住民人才、提供展演公務票券或活絡本會所屬場館等,其回饋提案之評分列於審查原則(本計畫第九點第2項)第4款內。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相關連結 http://www.ipc.gov.taipei/ct.asp?xItem=154350055&ctNode=32777&mp=12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