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2015.06.18 ~ 2015.11.30
104年度補助本市原住民族非自願性失業或自始未加保、中斷健保實施計畫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獎勵補助、醫療保健  
適用縣市 桃園市 全部    
內容簡介

《公告》辦理「104年度補助本市原住民族非自願性失業或自始未加保、中斷健保實施計畫」

(一)補助期程:104年1月至12月。
(二)補助對象:設籍桃園市6個月以上,且年滿20歲至55歲之原住民族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並已完成辦理健保加保:
1.非自願性失業,且失業達3個月以上者。
2.自始未加保者或中斷健保達6個月以上者。
(三)補助內容:符合補助條件者,補助申請人每人應負擔之健保費(實際每月應繳健保費),最高補助3個月為限。
(四)申請方式:申請人檢附下列資料,送戶籍所在地區公所人文課或本局原民福利科:
1.非自願性失業,且失業達3個月以上:申請書、切結書、非自願性失業證明、健保加保證明。
2.自始未加保者或中斷健保達6個月以上:申請書、切結書、健保加保證明。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相關連結 http://ipb.tycg.gov.tw/home.jsp?id=21&parentpath=0%2C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1506180022&aplistdn=ou=hotnews,ou=chinese,ou=ap_root,o=tycg,c=tw&toolsfla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