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格: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校,家戶年所得總額在四十萬元以下之原住民學生。另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應請領學產基金會學生助學金,惟不符學產基金會申領條件之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得申請本助學金補助。
2.申請時間:本(102)年9月1日至30日。
3.申請資料:申請書(如有需要另附特殊狀況證明書),全戶戶口名簿影本,向就讀學校申請本助學金。
4.本助學金每學年金額:國民小學原住民學生每名新臺幣2,000元,國民中學原住民學生每名新臺幣4,000元。
5.相關要點及資料下載如附件,如有相關問題請向本會聯絡人呂潔玲小姐洽詢,電話:02-25571600轉1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