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2014.06.30
從失語到歌唱:部落互助托育行動聯盟的實踐歷程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社會關懷  
作者 廖貽得
學校系所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研究所
地點 全臺 全部  
研究內容

本論文從部落幼兒照顧的現場經驗出發提出疑問:為何看起來較符合人性、很適合在地經營的部落托育班,就因為違法而不能繼續存在?部落托育班的老師們只能順應法令的安排,還是有突圍的可能?由提問出發,經過文獻回顧,我提出三個問題意識:一、「國家對部落托育班的營運規範」和「部落托育班的照顧經驗」產生什麼樣的差異與衝突,使得托育班被政府給「問題化」?二、「部落互助托育行動聯盟」(以下簡稱「聯盟」)如何集結各部落基層的部落托育工作者,展開培力、發聲與行動的歷程?三、「聯盟」如何對中央和地方的行政官僚施加壓力、展開對話,並加入政策的討論與決策過程?

  透過批判民族誌的深描分析,本論文提出以下的研究發現:一、政府主導的幼教專業體制,透過契約文化、以都市園所為本的專家技術、兒童專用及排除風險的空間安排,把部落托育照顧給「問題化」;二、身為部落婦女的托育班老師,在參與「聯盟」活動的過程中,經歷主體化的歷程,從認為自己是不夠專業的照顧者出發,在個人主體、社群主體、歷史主體之間來回往復,培養發聲與行動的能量;三、「聯盟」不僅透過前一階段的婦女運動所創造的制度性管道,取得和行政官僚協商的機會,更嘗試發展自身的專家論述,與政府爭奪對部落托育需求的詮釋權,進而得以推展部落托育的倡議行動,迫使政府生產貼近部落照顧現場的法令和政策。

  然而,縱有上述成就,「聯盟」的草根行動絕非一帆風順,而具有兩個部分的行動限制:一、在「部落托育」方面,「聯盟」需面對四項困境,包含:原民會「語言本位」的幼教政策、幼教體制內的「文憑主義」、如何把「部落互助托育」的概念具象化與操作化、以及部落家長的教養難題。二、在「組織培力」方面,「聯盟」仍須處理組織成員的「搭便車」問題,並且隨時要在對外的「認同政治」和對內的「差異政治」之間來回擺盪。

  本研究透過「聯盟」的行動歷程,主要希望讓讀者看見兩個重點:一、原鄉部落(或漢人的鄉村社區)具有不同於都市的幼兒照顧文化,政府在制定幼教政策時,必須納入原鄉部落和鄉村社區的差異,研擬因地制宜的法令,並投入心力營造部落(社區)互助的照顧模式,以達成托育公共化的理想;二、「聯盟」的組織架構與運動策略,具有性別的敏感度,為台灣的原住民族運動帶入性別的視角跟觀點。「聯盟」避免組織的代言人化,相信每位成員皆有成為組織工作者的潛能;並試圖扣連部落居民的日常生活經驗,和原住民族的集體權利論述,使一般的部落族人也能對自治議題「有感」,讓更多族人投身原運的實踐。

 

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71886449285176556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