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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30
台灣原住民族運動的軌跡變遷(1983-2014)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法律政治、部落活動  
作者 阮俊達
學校系所 臺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地點 全臺 全部  
研究內容

為什麼在台灣原住民族運動已形成三十餘年、《原住民族基本法》已公布滿十年的今天,全台各地仍有眾多原運草根抗爭產生?本研究運用政治機會結構與動員結構的理論觀點,試圖勾勒原運經歷的軌跡變遷並提出解釋。

首先,本研究發現原運面臨的政治機會結構(政府政策宣示、政治管道、政黨關係與國會結構)先是在1983年起緩慢而被動地開啟,繼而在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加速開放,卻又自2008年國民黨再度執政起趨向緊縮。其次,透過抗爭事件分析法的操作,則可以看見體制外的原運抗爭自2000年起明顯由都市回歸部落、從特定團體主導轉向草根組織遍地開花,並在最近數年間持續升溫。

藉由分析「泛原住民族運動」政治路線與國家的互動過程、疏理「部落主義」路線下持續茁壯的部落營造脈絡,以及比較溪洲部落反拆遷抗爭、賽德克族與梅峰農場土地爭議、蘭嶼反核廢料抗爭等三個在地抗爭個案的起源與後果,本研究進一步指出原運的「泛原住民族運動」與「部落主義」兩條路徑並非全然對立或斷裂,而是在制度化與草根化中共同交織出運動整體軌跡變遷:前者打開體制參與空間、取得政府宣示保障原住民族權利的「新夥伴關係」承諾和《原住民族基本法》立法成果,卻未能扭轉權利法制化困境,無從徹底解決土地、自治與平埔正名等關鍵爭議;後者運用政府資源投入文化復振與草根組織工作,從而擴散原運組織網絡且深化了社群認同,讓族人們能為受侵害的集體權利挺身抗爭。正是在緊縮的政治機會與增強的動員結構下,當前以土地議題為主的原運草根抗爭持續發展出跨部落、跨族別、跨地域的串連,將個案的不滿升高為要求國家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權利保障的泛原住民族集體怒火。


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8207403950485892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