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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30
文化抗辯及其理論實踐於我國刑事判決之適用-以原住民為中心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法律政治、法規資訊  
作者 何書雅
學校系所 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
地點 全臺 全部  
研究內容

文化,是一種人類為了適應環境而在一個社會或團體之間所發展之生活活動或方式。我國原住民依附著山林生存時會發展出一些產生食物、經濟維繫或社會規範等生活方式,在此社會之一員會學習這些方式,維繫著個人與部落社會之關係。再透過世代之濡化傳遞,以形塑原住民之人格特質於民族性格。在各種文化接觸的過程中,不應有強制同化或歧視他種文化之態度。作為自由民主國家之臺灣,隨著憲法增修條文之訂定,更應以尊重多元文化多樣性為依歸。因此,對於原住民文化應抱持著包容與尊重,法律面上,亦不應漠視原住民族群之文化價值觀或帶有主觀偏見,不應一味地適用主流文化所制定之現行法,而罔顧少數族群的文化困境。
為了因應多元文化的社會中,少數族群能在訴訟上主張其文化證據與價值觀,引發美國對於「文化抗辯」議題的省思。所謂文化抗辯,是一種訴訟策略的稱呼,指被告通常會主張其犯罪時受到其本身特有的文化慣習影響,使其欠缺犯罪成立所需要之要件,而不應受國家制裁。實務上,目前美國尚未承認文化抗辯成為正式之抗辯事由。然而,學理上早已對是否應成立正式文化抗辯之議題,進行正反兩面之爭論。其中,支持文化抗辯成為正式抗辯事由之學者,對於文化抗辯於刑法理論之定位之議題,有主張應屬正當化事由(justification),亦有主張應屬於罪責免除事由(excuse),然目前尚無定論。
從本文提出六則有關原住民犯罪案例可知,我國原住民刑事案件早已有文化抗辯之存在,只是實務上對於原住民之主張應如何在刑法體系中定位,並無統一之見解。近年來學界亦開始討論原住民之文化抗辯應具有何種法律效果。本文亦依序從不法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與有責性探討文化主張存在之可能,並認為文化抗辯應定位於期待可能性。並借鏡美國學者Alison Dundes Renteln的判斷標準,具體化期待可能性之內涵,增加提出文化抗辯之實益性。可兼顧刑法保護法益與尊重多元文化之價值,並提升法官審查原住民文化主張之完整性。

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32146300898709059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