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2009.01.01 ~ 2010.01.01
臺灣少數民族語言政策評估之研究-以花蓮縣轄內原住民為例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法律政治、族群語言、學術研究  
作者 李家甄
學校系所 國立東華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
地點 花蓮縣 全部    
研究內容

[中文摘要]



教育部於2001年(九十學年度)首度將鄉土語言列為正式課程,開始強制性實施每週一節的教學,而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則開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藉以培育原住民族語言教學支援人員及研究人才,並陸續訂定、推動「原住民族文化振興發展六年計畫」、「原住民族語言振興六年計畫」,為原住民族語言的復振、學習與保存而努力。



本研究以花蓮縣轄內原住民族為例,採問卷調查和觀察法,探查花蓮縣107所國民小學203位原住民族語言教師及10位本土語言領域輔導團團員,對於學生的語言能力、語言使用情況,及族語教師對政府所擬定之語言政策的態度及語言教學狀況,據以了解台灣地區少數民族語言政策推展之現況及問題。



調查結果發現,在語言能力方面,國小1至4年級著重聽和說的能力,直到國小5至6年級才開始重視聽、說、讀、寫之均衡學習,使得學生讀、寫的能力不如聽、說的能力。在語言使用方面,學生在接受族語教學後,在學校及家庭使用族語交談的頻率有增加,但在教會及社區的使用情況則仍需加強。在政策態度方面,族語教師普遍高度認同,但對推動原住民族語言組織的認知則有待加強。在語言教學方面,師資培訓、教材規劃、學校資源及外界支持度,則因上課時數、學生人數、學校經費、家長參與等問題,使得教師在教授族語上遭遇困境,如何改善乃是目前極需解決的課題。



本研究證實教育部及原民會所推動之原住民族語言政策有助於原住民族語言的保存、傳承與發展,但其中仍有諸多需要解決的問題,希望日後相關單位在訂定或修正語言政策時,可以將不足之處予以增訂或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