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2001.06.01 ~ 2002.06.01
原住民與非原住民少年非行行為危險因子之比較--以花蓮地區為例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社會關懷、學術研究  
作者 林慧如
學校系所 慈濟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
地點 花蓮縣 全部    
研究內容

[ 摘要 ]

最近二十年來,我國台灣地區由於政治、經濟與社會文化的急遽變遷,遂形成許多轉型期的社會問題,少年犯罪問題即是其中相當重要的一項。根據民國七十六年至八十五年間,我國警察機關破獲兒童嫌疑犯(12歲以下)、少年嫌疑犯(12歲-17歲)及青年嫌疑犯(18-23歲)之人數統計,發現三類嫌疑犯以少年犯為最多,青年嫌疑犯次之,而以兒童嫌疑犯為最少。兒童及青年嫌疑犯均以民國八十一年為最高峰期,民國八十二年之後多告下降,惟少年嫌疑犯在八十二年時升至最高峰,所以從以上犯罪統計中我們可發現,少年嫌疑犯的人數及其成長率都是三類嫌疑犯的首位。而在少年時期的偏差或犯罪行為,往往可能會影響到未來人格及行為的發展,進一步衍生成為社會動盪不安的根源,所以針對少年虞犯行為的課題實在不容忽視。 根據花蓮縣政府的人口統計閱覽資料,民國八十七年底花蓮縣市總人口合計三十五萬人,原住民人口合計八萬五千人,原住民人口比例大概占了總人口數的四分之一弱,與其他縣市相較,花蓮地區原住民四分之一的比例僅次於台東縣市,次居第二位高,如此突出的人口結構比例,實在需要我們加強對原住民少年的深入瞭解與探索。 根據本研究結果發現,原住民與漢族少年在下列各項因子上是達顯著差異的: 1. 在一般少年組別中,原住民與漢人(非原住民)在家庭月收入、學校關係、同儕關係、學校成績與居家環境上皆達到顯著的差異,漢人的家庭月收入、同儕關係與學校成績均較原住民少年來的高,而原住民少年的學校關係與居家環境則較漢人少年來的高。 2. 在一般少年的組別中,漢人與原住民少年在法律觀平均數上是呈顯著差異(p<.01),漢人一般少年其法律觀平均數較原住民一般少年來的高,我們若進一步將其平均數比較則發現受保護處分原住民少年的法律觀>一般漢人少年>受保護處分漢人少年>一般原住民少年,在比較中可發現原住民少年在一般的情況下,其法律觀是較漢人來的低,一但進入保護處分系統而成為所謂的非行少年,逐漸受到法院法治觀念的薰陶與加強,其法律觀的會逐漸較一般或受保護處分的漢人少年來的高,因此對於一般的原住民少年其法律教育是值得強化的。 3. 在受保護處分的少年中,原住民父母與漢人父母的自由放任管教是呈顯著差異的(p<.05),原住民的受保護處分少年其自由放任管教平均分數較漢人的受保護處分少年來的高,也就是在受保護處分的少年中,原住民父母較漢人父母對少年的管教放任度高。 4. 就負向同儕來看,我們可發現不論是保護處分或一般少年,原住民與漢人在負向同儕的的平均分數上是呈顯著差異的(p<.01),原住民的受保護處分少年與一般少年,其負向同儕的平均分數均高於漢人的受保護處分少年與一般少年,也就是不論是受保護處分或一般的原住民少年,其負向同儕的結合程度較漢人來的高。 另外,就原住民與漢族少年非行行為之回歸模式,我們可發現預測原住民與漢族少年非行行為的危險因子是有所不同的,對原住民少年非行行為來說,除了性別、年齡與教育程度外,法律觀是一重要的預測因子,但對漢族少年來說,父親的工作概況、少年與家庭的關係以及家庭犯罪史反倒較能預測出少年的行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