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2006.01.01 ~ 2006.12.31
原住民族傳統習慣之調查、整理及評估納入現行法制第二期委託研究--泰雅族、太魯閣族
族群: 泰雅族 、太魯閣族   
主題: 法律政治、文化慣習、學術研究  
主持人 謝世忠
執行單位 國立台灣大學人類學系
地點 全臺 全部  
研究內容

本研究計畫係以泰雅和太魯閣兩族為對象進行研究。從學術層面上來看,是人類學與法律學的跨學科整合研究新嘗試,以及直接切入當今原住民生存問題最草根和最核心之處,整體過程學理與實務兼備。一年的研究下來,經過研究團隊多次內部會議與各方請益討論後,一方面充分掌握了原民會辦理習慣法與現行法律遭逢問題長期委託研究計畫的用心立意,另一方面亦警覺到任務的艱鉅性,因此,團隊成員始終戰戰兢兢,期望達到以下目標:(1)在現行法律不變動的情況下,提示司法人員遇到原住民觸法時,必須考量到原住民相關習慣法影響要素。檢調單位及法院應充分認知習慣法內容、原住民近代歷史變革、常見的觸法情境、當下族人的思維、一般法律的處置方式,以及將來的面對模式等。(2)「原住民基本法」業已通過,其係原住民各類延伸待制訂或正在審議之法律的母法,因此,其精神能否貫徹顯然非常重要。我們欲提示司法人員確實掌握「原住民基本法」以及各後續子法的存在意義,建議凡遇到原住民觸法之情形,應立即參考該等法規法條,妥適地處理案件。(3)完整期末報告應寄發原住民鄉鎮村里基層公務人員參考,並建議原民會推動「行政服務」的再教育與考核工作,強力要求工務人員勤走族人家戶,宣導在現行法律允許範圍內,如何享有或至少部分享有習慣法的策略。(4)中長程的目標方面,建議原民會透過行政院會、原住民籍立法委員,或主動發函等管道,要求一般大學法律系所、警察大學各系所、司法官訓練所,以及公務人員在職訓練機構等,均應開授涵蓋原住民習慣法、歷史變革與文化變遷、傳統與當代法律變化、「原住民基本法」及其子法,以及部落族人自我生活觀點等綜合議題的課程,從根紮起,以收久遠見章之效。另外,應至少每兩年舉辦一次相關的學術與非學術研討會,在適當的部落鄉鎮地區舉辦,並廣邀民眾參與和學官法產代表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