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2006.12.01 ~ 2007.04.01
民國九十五年臺灣原住民經濟狀況調查報告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學術研究  
主持人 陳信木、黃維憲
執行單位 民營企業公司
地點 全臺 全部  
研究內容

原住民家庭經濟狀況低落為長期以來存在的問題,為此,民國82年行政院頒訂「第二期統計發展中程計畫」,將「都市原住民生活狀況調查」列為內政部優先辦理計畫,期能藉此了解原住民家庭之經濟狀況,並擬定相關扶助政策。內政部於84年、85年先後兩次辦理該項調查;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亦在87年舉辦「臺灣原住民生活狀況調查」以瞭解原住民的生活狀況(本項調查目前仍持續定期舉辦),並於88年舉辦第一次「臺灣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以暸解臺灣原住民的就業及失業情形(本項調查目前仍持續定期舉辦),更於91年首次進行「臺灣原住民經濟狀況調查」。依據91年「臺灣原住民經濟狀況調查報告」顯示,原住民家庭平均每戶每月收入3.9萬元,為臺灣地區全體家庭平均水準8.9萬元的43.6%;原住民平均家庭人口數高於全體家庭,但平均每戶每月支出2.8萬元,僅為全體家庭之半(家庭平均每月支出5.6萬元);再者,原住民家戶住宅自有率為78.2%,平均每戶住宅面積為30.7坪,均較全體家庭為低。調查結果在在顯示原住民家庭經濟狀況低落的程度。近年來,臺灣的經濟及社會有明顯的轉變,原住民經濟弱勢的狀況及其結構皆可能有所改變。但自91年至今,並未有人針對原住民經濟狀況進行大規模調查。行政院主計處雖然每年出版「家庭收支調查報告」,詳細分析我國家庭的收支狀況,但由於原住民家庭樣本占全體樣本的比例甚低,無法單獨呈現原住民家庭的收支情形,國內有關原住民家庭經濟狀況的調查數據可說是非常缺乏。為能精確掌握原住民家庭經濟的現況,作為擬定或修正相關政策的參據,原住民族委員會特別委託全國意向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95年臺灣原住民經濟狀況調查」,以抽樣調查方法了解臺灣地區原住民家庭的收支及經濟狀況,並尋找其經濟弱勢的原因,作為未來施政計畫擬定的參考依據。在計畫主持人陳信木教授、協同主持人、兩位顧問,以及全國意向所有研究團隊反覆討論及歸納下,將本研究的研究重點及任務訂定如下:一、正確呈現原住民家庭的整體經濟狀況,包含家庭的收支狀況、經濟壓力狀況、貧窮狀況、住宅及財產擁有狀況、經濟戶長就業、收入及負債狀況等。二、呈現原住民家庭的貧富差距情形,藉以尋找真正需要幫助的經濟弱勢家庭。故本研究依據原住民家庭的「可支配所得」將原住民家庭分為五等分組,藉以分析原住民家庭貧富差距的狀況。三、深入分析各可支配所得組原住民家庭經濟狀況的差異,以及造成經濟弱勢的原因,以確認需要幫助的原住民經濟弱勢家庭屬性及數量,挖掘其經濟弱勢的原因,藉以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四、呈現原住民家庭於整體社會中的相對經濟地位。為達此目的,調查項目之定義儘量符合主計處「家庭收支之調查」所規範,比較本研究調查數據與「家庭收支之調查」數據之差異,以了解原住民家庭於整體社會中的相對經濟地位。「95年臺灣原住民經濟狀況調查研究」自民國95年1月上旬起進行為期一個半月的電話訪問,訪問對象為原住民家庭的主要家計負責人(經濟戶長)或次要家計負責人 ,訪問內容包含原住民家庭收入與支出情況、家庭基本狀況及對各項相關政策的看法。抽樣方法方面,採用「分層分段隨機抽樣法」,將臺閩地區分為山地原住民鄉區域、平地原住民鄉區域、非原住民鄉區域、臺北市、高雄市及金馬地區六層,依據各層原住民家戶數占全體原住民家戶數的比例配置樣本,再依照各地區層特性的差異,分別採用分層隨機抽樣法或分段隨機抽樣法抽取受訪樣本戶(詳細抽樣方法請見附錄B)。本次調查共計完成6,013份有效樣本,在信心水準為95%的情況下,抽樣誤差約為±1.3%之內。調查結果發現,原住民家庭收入雖較91年成長,且成長幅度高於我國全體家庭的平均值,但與全體家庭平均值相較仍明顯低落。95年我國全體家庭 年平均收入增加1.7%,而原住民家庭平均家庭年收入增加9.9%,但原住民家庭與我國全體家庭平均收入的差距仍達2倍以上。此外,本研究發現近四成低所得原住民家庭入不敷出;且若將原住民家戶按可支配所得排序,最低的前60%原住民家戶皆列於「九四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中我國全體家庭的最低所得組(A1),顯示原住民家庭於整體社會中的經濟弱勢情形嚴重,亟需政府的補助與協助。 但本研究也發現,原住民家庭之間貧富差距的幅度遠高於我國全體家庭的平均狀況。原住民家庭中最高所得組與最低所得組 貧富差距高達29.9倍,原住民相關扶助政策應設有排富條款,並且是從原住民家庭特性的角度思考制定排富條款,適時的修訂使之更為完善,將有限資源做最有效的利用。研究團隊分析原住民家戶的扶老比和扶幼比,發現原住民家庭扶老的比例遠低於全國家庭的平均狀況,但扶幼比則遠高於全國家庭的平均狀況,顯示原住民家庭的主要經濟壓力來自於扶養年幼子女,未來政策擬定亦應以協助或補助扶幼為主要方向。原住民家庭的經濟壓力,也受到近年來原住民人口流動的影響。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所公佈的統計數據,近年來原住民人口明顯由原鄉流向都會地區。近五年間非原住民鄉鎮市區戶數增加約5.3%,山地鄉戶數流失最多,共減少4.7%,平地原住民鄉鎮市區也減少1.2%。原住民人口流動所造成的影響效應,顯現在原住民家庭自有住宅率與貸款狀況上。95年原住民自有住宅率為72.8%,較91年的78.2%下降5.4個百分點。此外,調查顯示三成五原住民自有住宅家庭有房屋貸款,二成五經濟戶長目前有消費性貸款。由於經濟戶長自身的就業、經濟能力,及其配偶的就業狀況深深影響原住民家庭的經濟狀況,故研究團隊特別針對經濟戶長及其配偶的就業、經濟能力進行分析。根據調查結果顯示,以原住民為經濟戶長的家庭中,有20.7%經濟戶長本身沒有工作;而已婚有配偶的原住民經濟戶長中,58.6%配偶目前有工作可協助扶持家中經濟,另有41.4%配偶目前沒有工作,在此情況下,自然造成部分原住民家庭經濟狀況低落。近年來政府積極提供原住民進修、就業及轉業的協助,但根據調查顯示,與91年相較,原住民經濟戶長對進修、就業及轉業的需求程度下降,反倒是對貸款的需求上升,此等現象非常值得玩味。本研究期望能找出真正需要幫助的經濟弱勢原住民家庭,並根據其經濟弱勢的根本原因提供未來政策擬定的方向建議。故研究團隊根據不同議題將調查所得數據進行深入的分析及比較,並完成本研究報告供政府及關心原住民經濟狀況之各界人士參考。本研究報告共分為四章,「第一章 原住民基本
特徵分析」在探討原住民家庭與原住民經濟戶長的特性;「第二章 原住民家庭經濟狀況」在呈現原住民家庭的收入與支出狀況,並與主計處「九四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進行比較,以瞭解原住民家庭在我國整體家庭中的相對經濟地位;「第三章 其他經濟狀況分析」探討原住民家庭消費與創業貸款情況、低利貸款需求程度與資訊接受管道,以及經濟戶長對於改善原住民家庭經濟狀況方法的看法與期望;「第四章 結論與政策建議」從各項研究發現提出有助於政府擬定政策的參考意見。最後,值得ㄧ提的是,在分析過程中研究團隊發現原住民家戶最低可支配所得組(G1,亦即可支配所得最低的前20%家戶)的年平均可支配所得僅32,000多元,遠低於其他所得組之家庭。基於謹慎、嚴謹的研究態度,研究團隊首先反覆進行資料檢核及複查工作以確認調查資料的正確性;同時也參考期末專家座談中與會專家的意見,仔細分析最低所得家庭的特性及其經濟狀況的邏輯性,並抽取部份最低所得組原住民家庭,由研究人員進行電話深度訪談,以詳細了解其經濟狀況及困難。經反覆確認後,最低所得組的超低可支配所得現象仍然存在,顯示原住民家戶中,有一批人處於經濟的極端弱勢,亟需政府及各界的幫助。研究團隊特別將電話深度訪談的內容,適度摘列於報告之中與量化數據相呼應,以使各界更能體會經濟弱勢原住民家庭的苦與悲,期望藉此提醒各界的關愛與協助,此為本研究之最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