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2004.06.01 ~ 2006.06.01
我國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運作現況之研究(A Study on the Current Operation of the Committee for Aboriginal Educat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族群教育  
作者 翁香珍(WENG HSIANG CHEN )
學校系所 國立花蓮教育大學行政與領導研究所
地點 全臺 全部  
研究內容

[ 摘要 ]

本研究乃是以我國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運作現況為研究主題,依據研究目的,瞭解我國現行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組織架構、現況、分析探討組織運作概況、組織發展、功能及實施中所面臨的問題並研擬具體建議供相關行政單位參考;研究者在研究方法方面,主要以訪談法為主,文件分析法為輔,在資料檢驗部份以三角測定加以佐證、蒐集與研究有關資料。主要訪談對象為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第一、二屆與第二、三屆連任委員中選取學生家長代表一位;教師代表二位;機關代表二位及專家學者四位共九位委員,選取進行研究深入訪談的委員至少有二年參與開會經驗。

在組織架構部分,主要瞭解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組織定位、設立目的、設置脈絡及組織人員、委員代表性、委員遴聘;組織運作部分,以職權行使、會議運作及運作模式等做探究;在組織功能部分,分析其已彰顯的功能及探討增加其他功能;並進一步了解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實施時所面臨的問題。

研究結果發現,在組織架構方面:一、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與原民會委員會及業務單位三者間互動的順暢性影響其定位之確立;二、應釐清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討論範疇與教育部教策會的功能;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應充分展現其教育智庫角色;三、組織功能的發揮甚於組成人員的規模;四、委員的背景應多元化;五、應設專職人員負責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相關行政工作;六、委員的經驗傳承有助於穩定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的運作;七、委員使命感及專業素養亦決定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功能發揮程度。

在組織運作分析方面:一、積極樹立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運作及建言模式;二、依議程內容調整開會時間,針對重要議案另辦理深度討論或實地了解;三、成立議事組處理非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權責的議案及提案的初審;四、依重大臨時事件所需成立小組。

在組織功能方面:一、民意傳達的管道;二、原住民教育溝通平台。運作時面臨的相關問題方面:一、組織成員的凝聚力;二、有關原住民教育政策應整合規劃,事權統一;三、建構適合原住民族的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

基於以上的研究發現,研究者分別對行政機關及未來研究提出以下建議:

一、對行政機關的建議

(一)強化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的功能才能顯出其實質的角色及地位。

(二)修法整併部會相關單位,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改名為『原住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一般教育及民族教育在同一個會議決議制定政策。

(三)組織組成人數由十九人限縮為十一至十三人組織宜精緻化,並建立委員『退場機制』及『替補委員』。

(四)組成人員除以教育人員為主外,應增加『具法律專業背景』、『地方行政機關教育行政人員』及『曾任中央民意代表者』。

(五)應聘『研究人員』負責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研究及相關工作。

(六)建立妥善的遴選制度。

(七)依該屆委員整體表現決定改選幅度,並增聘『顧問委員』。

(八)樹立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組織運作及建言模式,並定期辦理中央與地方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聯繫會報』。

(九)組成多樣性的臨時任務小組。

(十)依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任務設計會議議程。

(十一)應強化組織成員的凝聚力、專業素養及議事運作能力。

(十二)業務單位應掌握提案發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