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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6.01 ~ 2001.06.01
日治時期理蕃政策與阿里山鄒族社會
族群: 鄒族   
主題: 歷史、文化慣習  
作者 陳麗如
學校系所 東海大學歷史學系
地點 全臺 全部  
研究內容

[ 摘要 ]
阿里山鄒族在清領時期被歸為阿里山八社或阿里山五社,並無固定的內容,清朝以阿里山番通稱之。他們在清領時期沒有反抗記錄,反而協助清廷平定林爽文之亂與朱一貴之亂。日本統治,是以經濟利益考量而制定理蕃政策,因此雖然有不同時期的理蕃撫綏方針,但阿里山鄒族卻都是同一個理蕃原則下接受統治。直至皇民化的實施,經濟考量的因素轉移到政治目的上,即要有國家觀念與敬神尊皇的作為。
1900年警察本署接管山地事務,1903年直接由警察本署長直接指揮與取締有關原住民事項,正式建立以警察掌管理蕃的基礎政策。於是在原住民部落都是由警察執行所有的政策,阿里山鄒族也不例外。但阿里山鄒族與其他族群不同的有二,一是傳統上他們對於頭目是服從的,雖然以前曾有頭目因不得人心而被取代,但情形不多。日本統治台灣後,社眾是服從頭目,而頭目又有警察力量支撐,社眾畏懼警察,更無法撤換頭目,只有唯命是從。二是阿里山鄒族大社與小社之間的關係,雖然小社眾多,小社也有頭目,但小社必須依大社的決定來行事,因此若大社不反抗總督府,小社更不可能反抗總督府。所以當總督府控制大社頭目時,就等於控制了整個阿里山鄒族。於是在阿里山鄒族政策的執行是一直線,而非多方面,即總督府→警察→頭目→社眾。因此我們在三、四、五章可以看到警察官吏主導部落的一切事務,包括教育、醫療、畜產、觀光、住屋改變、結婚儀式,可以說是全面滲透部落的運作。
國家體制介入傳統社會的運作模式,使得傳統領導精英逐漸被受日本教育的青年精英取代,尤其是具教師與警察身份。而傳統社會在政治、軍事、宗教及經濟層面,也因國家行政體制的干預而逐漸轉變出新的意義與運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