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類型 族群 主題   
 
 
1998.06.01 ~ 2000.06.01
空間,地方與鄉土:大茅埔地方的構成及其聚落的空間性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地方誌  
作者 池永歆(Yeong-Shin Chyr )
學校系所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研究所
地點 全臺 全部  
研究內容

[ 摘要 ]

地方,是由人文活動的文化作用力將自然空間轉化而成的;換言之,地方原本就是一個具有空間性的概念,此即本文所論述之人文活動的「空間性的地方特徵」:人文活動所呈顯的空間性,係因地方的設置而來,而地方的設置原本就是人在抽象的自然空間中,所進行的一種設置人存在空間性的活動。

對於一個地理區的地方性、鄉土性與地方所呈現之空間性的詮釋,無法以任何現成的空間理論套入研究;乃因,地方的構成,是歷史性的人文活動將自然空間轉變而來的。對於一個地方構成的探究與其地方性或鄉土性呈顯,就須深入詮釋各個階段人文活動對其形塑的過程;亦即,特重歷史脈絡以彰顯區域的地方性與鄉土特色,最能展現出一個地方的構成過程中,所蘊含之人文活動的足跡。唯有如此才能掌握一個自然空間,如何轉變為一個凝積深厚歷史意義之人存在的地方。本文即基於上述理念,詮釋歷史向度下大茅埔地方的構成過程;爾後,進一步探究大茅埔聚落所呈顯之空間性的內涵與特質。

大茅埔地方,係立基於大甲溪縱谷空間之自然地理的基礎上,所孕育而成的漢文化區域;漢人尚未入此墾闢前,該地仍為茅草遍布的界外荒埔空間,隨著位於其北的雞油埔荒埔,於乾隆五十五年(1790)撥為屯丁的養贍地後,大茅埔荒埔在嘉慶年間,經由雞油埔的屯弁稟官開墾下,使得漢人得以合法地入此墾闢。

嘉慶二十一年(1816)八月起,陸續有多批漢人向屯弁墾大茅埔;然而大茅埔大規模的墾闢,始於以張寧壽為墾佃首的二十八股拓墾組織。二十八股人,在張寧壽的領導下,戮力從事墾闢與建庄的工作,隨著土地的開墾、水圳的興築與聚落空間規劃、營建與中心大廟泰興宮的籌建等,使得客家先民得以在漢文化水稻維生方式底定的基礎上,發展大茅埔地方為一個客家文化群體所構成的漢文化區域。或即,大茅埔地方的構成,就是先民以其人文活動,使得原先的荒埔空間,轉變為他們得以安身立命之地方與鄉土的過程。

本文嘗試透過古文書文本的解讀,以彰顯歷史向度下大茅埔地方的構成;亦即,論述要點係著重於詮釋:原本茅草遍佈的大茅埔自然空間,如何轉變為漢人生活世界中之一個地方的過程。爾後,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地闡釋大茅埔聚落空間性的構成與內涵,論述要點包括:漢人風水觀對於大茅埔聚落空間擇址與規劃的影響,以及聚落「中心─四方」空間形式的內涵與庄民賦予聚落空間的意義活動,最後並深入探究庄民囿定其家宅居存空間的活動與方式;庄民對於聚落與家宅居存空間的囿定,所創發的各種神聖物與活動,其目的就在於獲致人存在於世所企盼之安全感。此詮釋進路,係根據本文所建立之人文活動的空間性所具有之「地方特徵」的基礎上,進一步延伸至大茅埔聚落空間性之經驗事實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