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野生動物因誤觸獸鋏而受傷事件頻傳,為了澈底防杜獸鋏不當傷害野生動物,行政院14號排定"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定未來將全面禁用獸鋏,並針對隨意野放動物的行為制定罰則。 行政院表示,台灣每年放生動物超過2億隻,已嚴重影響生態平衡,違規者最高可開罰250萬元,同時也將全面禁用獸鋏。不過"野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14號並未在政院通過,院長裁示草案應更周延規劃,要求農委會再做盤整。但有族人認為全面禁用獸鋏,將對原民狩獵文化造成傷害。 有族人表示,各族群使用獸鋏需求不同,主管機關應先了解族人狩獵情形,再制定規範,避免原民狩獵文化再次被外界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