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獵是原住民族重要的傳統文化之一,自從106年政府發布野保法第21條解釋令,將非營利自用狩獵型態,納入傳統文化一環,打開原住民族狩獵自主管理之路;為保有原住民族自治精神與傳承傳統文化使命,南投縣信義鄉東埔村與政府達成狩獵自主管理公約,未來必須確實掌握人員入山資訊和狩獵情形回報。
但對於獵人證裡的狩獵自主管理公約機制,達瑪巒部落族人認為是否跟傳統文化有些衝突?依據過去祖先傳承的智慧,不需要公約也可以達成生態保育平衡,對於報備和回報規範,更是不能理解。
東埔部落族人則回應,因為有這些規範機制,讓他們可以更有效的管理部落裡的獵人,不管是入山前報備,萬一發生事情能知道獵人去向,做第一時間救援,還是獵物回報,都能有效管制獵人在獵捕動物時的數量;不過因申請獵人證時要規劃傳統領域狩獵範圍,其中"和社、神木和自忠"這些地方的山區,過去也是鄒族的傳統領域範圍,對此,雙方族人也希望和平溝通解決,並用合作的方式共管狩獵區。
獵人證的發放,對東埔部落族人來說皆是樂見,最重要的是能跟政府合法取得共識,傳承傳統文化權益,不再讓狩獵文化跟法律有所衝突,也透過狩獵自主管理公約,讓部落長者有使命教導年輕獵人,使布農族文化與土地能永續共生共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