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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報    2009/05/20
布農族歷史小說:布農Dahu-ali家族史 5
記者:伊斯坦大‧舒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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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族制度是布農族特有的親屬組織,在布農族相關文獻中,大多提及布農族擁有一個複雜的「氏族制度」。例如移川、馬淵等人將氏族制度區分為小氏族、中氏族、大氏族及部族,次第包容而形成的組織原則;光復後的文獻亦沿用移川等人的說法,例如衛惠林、丘其謙、黃應貴等。

布農族是相當重視Sidoh的民族,青年男女間的交往,或者是這個家族與其他家族間的互動,均莫不重視Sidoh的關係。Sidoh是布農族郡社群最小的親族單位,也就是一對夫婦的後代,布農族的意思就是家族像河流一樣,綿延流長,由同源拉出許多支流般。

換言之,由Sidoh的Tasdulumah(同一家)匯成Kutuszan(中氏族),再擴展成為Kaviaz(大氏族)。在學術分類上,布農族氏族的名稱通常是以小氏族、中氏族、大氏族或亞氏族、氏族、聯族等的不同氏族層次,在小氏族之下,通常我們是以家族做細分,但家族是形成Sidoh(氏族)的過渡性的「位階」概念,故在族人的觀念裡似乎沒有賦予其一定的位置,也就是說:他既不屬於Sidoh(的概念,亦不見得屬Ttastulumah的概念(余明德,2000)。Sidoh的概念,在大部分的族人概念裡是模糊的,尤其中氏族與大氏族的發展或之間的關係,知道的人比較少。

布農族社會是以男性為主的父系社會,無入贅的習俗,遺產均由男子繼承,是父系世系群社會,兩個外婚半部族制的組織系統,每一個部落構成一個父系世族單位的組織系統,各群氏族單位大體分為三級,即半部族或聯族,下包括氏族,氏族區分為亞氏族,亞氏族以下是家族。

因其原始的祖居部落分散移殖,其氏族組織系統是超部落性質,值得注意的是聯族為外婚單位,共食種粟,共守禁忌的單位。氏族共有獵場,亞族復仇,工作互助,母族禁婚,共守喪忌等單位。布農族的Sidoh是一個完整而嚴密的親族制度,其生活、思想以及其他儀式,都離不開這個範疇,雖然現在布農族的親族組織的意義與功能,因著族人的生活方式和觀念的改變而改變,但它在布農族的婚姻規範、豬肉分食分享,甚至道德性的隱藏意義,仍是很清楚的,彼此間的關係,還是不可以逾越的。

以文字化的方式來表示親屬距離最清楚的方式之一就是系譜,而布農族的親屬觀念上,將親屬分為兩類,一類是豬肉分食的近親,另一類是Mavala(姻親),這些都與氏族組織的概念有關,在遷移的過程,以及居住地區的形成氏族組織,這些都佔有相當重要的關係。

Dahu-ali(拉荷‧阿莉)Sidoh是屬於郡社群的Is-tanda(伊斯坦大)之Takis-talan,三兄弟分別是排行老大的Taki-ciban,排行第二的是Takis-husunang,以及Takis-husunang的後代Takis-nabu、Takis-cang、Takis-miaha。排行第三的是Takis-talan。

(下週續,作者為布農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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